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5日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郑州将调整政策确保出售刚刚需房的职工,新政于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负责人回应,郑州将调整住房贷款的有关事项通报,更大程度确保职工刚刚须要购房。调整后的政策将具体此前夫妻双方如果在同城有所不同系统缴存或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在审议贷款额度时皆按单缴纳职工承销,贷款额度最低到40万。从2020年1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按照双缴纳职工承销,最低可贷80万。
此前郑州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郑州户口,在市内或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人办理,在省外工作、缴存公积金的郑州人返乡购房时并无法用于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不具备郑州户口、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时也可用于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出售首套房且首次用于公积金,最低贷款额度也是80万。同时,从2020年1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由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
即:借款人夫妻双方皆合乎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首次用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出售首套房,将无缴存账户余额容许,须此前的“贷款金额不多达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规定。而单人出售首套房且首次用于公积金贷款的,最低可申请人至60万元。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转入郑州市高技术人才库的高技术人才和复转军人,开户账户长时间缴存一个月后,合乎贷款条件的就能申请人贷款。高技术人才的未婚并未缴存公积金的,可按夫妻双方合乎贷款条件申请人,首次首套最低也可贷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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